尊敬的客户:
我行将于2021年7月21日发行“榴花理财”乐享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2021年第109期,具体情况如下: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产品名称 |
榴花理财乐享系列2021年109期 |
产品类型 |
非保本浮动收益类/封闭式净值型 |
本金及收益币种 |
人民币 |
产品期次 |
2021年109期 |
理财产品代码 |
F21105 |
产品登记编码 |
C1089321000294(产品登记编码可在中国理财网进行查询,网址www.chinawealth.com.cn) |
销售区域 |
山东省 |
最大投资金额 |
5万 |
理财认购期 |
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27日 |
认购确认日 |
2021年7月28日 |
产品期限 |
127天 |
产品收益 |
本产品业绩基准年化4.15%,业绩基准不代表产品实际收益。根据实际投资情况,扣除相关费用后,如理财投资本金及收益可按时足额收回,则本产品可实现业绩基准,对于超出业绩基准的部分不做分配,如投资本金及收益未按时或足额收回,则本产品的到期收益可能低于业绩基准,甚至损失部分或全部本金。 |
发行规模上限 |
发行规模不超过500万元,枣庄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波动调整每次募集规模,并提前2个工作日在枣庄银行网站向投资者进行公告。 |
理财币种 |
人民币 |
认购渠道 |
柜面、网上银行、手机银行 |
收益支付方式 |
产品结束后,本金与收益将于封闭终止日一次性支付。如遇资金在途或法定工作日调整,最迟于封闭终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到账(遇节假日顺延)。 |
发行对象 |
根据我行理财产品内部风险评估,该产品风险等级为中低级(本风险等级为我行内部风险评估结果,仅供参考,我行不对前述风险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也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适合风险属性为稳健型及以上的客户。 |
投资起点金额 |
个人客户起点金额1万元人民币,以1000元的整数倍递增。 后续在符合监管政策规定的条件下,枣庄银行有权对上述起点金额和递增金额进行调整。 |
投资范围 |
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可交换债、私募类债券、各类金融债、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不含次级)、资产支持票据(不含次级)、中央银行票据、经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注册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货币市场工具;公募证券投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债券借贷;利率互换、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 |
投资比例 |
本产品投资于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含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债券)、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含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同业存单、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符合监管要求的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等资产的比例为80%-100%;投资于其他资产的比例为0-20%。 |
理财资产托管人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计费方式 |
销售费:本产品按募集本金余额收取年化0.1%的销售费。 托管费:本产品按募集本金余额收取年化0.004%的托管费。 估值费:本产品按募集本金余额收取年化0.002%的托管费。 管理费:扣除销售费、托管费及估值费后,实际年化收益率超出业绩基准,超出部分作为我行管理费,期满支付;实际年化收益率等于或少于业绩基准,则不收取管理费。 银行有权根据相关法律和国家政策的规定,对本理财产品的收费项目、条件、标准和方式进行调整,投资者对此无异议且同意在上述情况下继续持有本理财产品。 |
税收条款 |
对理财收益引起的税收,银行不代扣代缴,相关费用由客户承担。 |
其他说明事项 |
1、认购理财产品的资金在募集期内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利息不计入认购本金份额 2、在产品存续期限内,银行视投资状况有提前终止权,投资人无提前终止权,除本说明书第二条第二款约定的可提前终止的情况外。 |
特别说明:业绩基准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特别公告: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信息以柜面产品销售文件为准。投资者可至我行各网点获知本理财产品的详细信息。枣庄银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400-81-96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