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货方(卖方)企业在销售商品后,将购货方(买方)交付的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转让给我行,并由买卖双方协商分担支付票据贴现利息的票据业务行为。
买卖双方合作关系比较紧密且融洽的企事单位客户之间,根据商务合同结算条件,双方共同承担一部分贴现利息。
(1)提出贴现申请,提交相关资料;
(2)我行根据授信业务有关规定对买方或卖方企业实施授信;
(3)买、卖双方企业在我行开立存款账户;
(4)我行与买、卖双方企业签订《协议付息票据贴现业务协议》;
(5)卖方持买方交付的商业汇票向我行申请办理贴现;
(6)我行按规定审查确认商业汇票和交易背景真实性、合法性后,办理票据贴现;
(7)票据到期,我行向买方企业办理托收。
(1)降低买卖双方企业融资成本;
(2)增加商业谈判的灵活性;
(3)促进买卖双方企业紧密合作、共同开拓市场;
(4)操作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