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货方(卖方)企业在销售商品后,持购货方(买方)企业交付的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到我行办理贴现,票据贴现利息由购货方(买方)企业承担。
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1)申请人提出贴现申请,提交相关资料;
(2)我行根据授信业务有关规定对申请人实施授信(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确定买方付息贴现业务授信额度,签订买方付息业务协议;
(3)买方企业签发票据,交付卖方企业;
(4)卖方持票向我行提出买方付息贴现业务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5)我行对卖方企业提供的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确保票据、贸易背景真实、有效;
(6)我行直接借记买方企业存款账户,确认贴现利息收妥后,将票面金额全额贷记卖方企业存款账户;
(7)票据到期,向承兑人发出托收。
(1)置换银行贷款,降低筹资成本;
(2)现金采购,约期支付,延缓现金流出;
(3)提高买方企业贸易地位,获取商业折扣;
(4)随用随开,减少闲置资金。
(1)应收帐款转化为应收票据,规范债权债务关系;
(2)即收即贴,减少货款拖欠,加快货款回笼,提高资金安全性;
(3)无需支付贴现利息,降低融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