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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协定存款

产品简介

  单位协定存款是指存款单位与我行通过签订《协定存款合同》,约定合同期限、协商确定结算账户需要保留的基本存款额度,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为协定存款的一种存款种类。

服务特色

  适用于在银行账户上,日均存款额较高、结算金额大、周期短,要求兼顾业务的方便性与资金效益性需要的单位。该产品具有流动性强、收益较高、快捷方便的特点。

计息规则

  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中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利率计息,每季结息一次,计息期间如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

办理指南

  1.开户。单位若需申请办理协定存款,应在枣庄银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以下简称“结算户”),且开户期限已满一个季度。申请单位应与银行签定《协定存款合同》,根据合同约定,使账户具有结算和协定存款的双重功能,账户中超过约定基本存款额度的部分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2.存入。款项存入单位协定存款业务所对应的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约定的基本存款额度以万元为单位,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

  3.结息。协定存款利息于活期存款法定结息日计入账户。如属协定存款合同期满终止续存,其销户前的未计协定存款利息一并计入结算户。

  4.销户。《协定存款合同》的有效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如双方均未书面提出终止或修改合同,即视为自动延期。在合同期内原则上客户不得要求销户,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出书面申请,银行审核无误后,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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