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银行借记卡业务办理流程

1.申请: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承认并自愿遵守本章程的个人,均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户口薄、护照等)到枣庄银行各营业网点申办借记卡,填写借记卡申请表并办理相关手续。

2.启用:

  持卡人开卡设置密码后可直接使用,代发工资、批量开卡、代理开户的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任一网点柜台修改初始密码方可正式启用。

3.密码使用:

  凡密码相符的借记卡交易均视为合法交易,签名仅作为持卡人认可交易金额的辅助措施,不作为风险责任划分的依据。持卡人可在我行任一营业网点柜台、自动柜员机、多媒体查询机等自助设备及电子银行渠道上修改密码。

4.挂失:

  密码遗忘应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柜台进行密码重置,若被盗或遗失,持卡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营业网点办理挂失,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需提供持卡人本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挂失分为口头挂失和书面挂失:

  (1)口头挂失。

  持卡人可通过营业网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或电话银行办理临时挂失,通过营业网点办理口头挂失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件。口头挂失后5日内应及时补办书面挂失手续,口头挂失不自动失效。

  (2)书面挂失。

  持卡人申请书面挂失应填写“挂失申请书”,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我行区域内任一营业网点均可办理挂失、领卡,持卡人身份证件遗失的,持卡人需在挂失申请时填写有关资料,提供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换领新卡后,原卡不可继续使用,在挂失生效前,已经发生的经济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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