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资资金证明是指为存款人出具的证明存款人存于本行用于验资的资金情况的书面文书。
本行受理的验资资金证明业务有注册验资资金证明和增资验资资金证明业务。
1、存款人新开办企业,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在本行开立临时存款账户(验资账户),以出资人名义存入验资资金,办理注册验资,验资期间该验资账户只收不付。
2、存款人在经营期间的增资验资,凭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等证明文件在本行开立临时存款账户。该账户的使用和撤销比照因注册验资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管理。
本行对外出具验资资金证明的对象必须是在本行开立账户的存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