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存款证明是指枣庄银行为储户因涉外事务(出国留学、旅游、探亲、商务等)需要,为其存于本行的个人储蓄存款所提供的证明服务。
凡在枣庄银行存入的各储种的记名式存款,因出国留学、移民、探亲、旅游因私出境需要,可申请开具您在枣庄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任一时点,任一时段的真实存款的中英文存款书面证明。
1.申请人申请各币种的存款证明金额不得高于其在我行同一营业网点各币种不同存款账户的累计金额。
2.存款证明书不能流通、不能挂失、不能用于质押、不能代替存单(折)作为取款、转存、续存等凭证。
3.在存款证明的有效期限内,存款证明书上所列的储蓄存款不得支取。
4.储户因特殊原因要求撤销存款证明的,需持本行出具的存款证明正本到银行办理。
5.可为您提供可证明有关资金实力的证明,提供有效的资信担保。
出具存款证明书只能在开户营业网点办理。
您若申请办理存款证明书,需持存款凭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开户营业网点办理,如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代办人还需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以上内容仅作参考,相关业务以枣庄银行具体规定为准。为节约您的时间,请在办理相关手续前详细咨询当地枣庄银行营业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