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守护好消费者“钱袋子”,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沉睡账户”提醒提示专项工作的通知》(金办发〔2023〕27号)文件要求,现对我行“沉睡账户”的客户进行专项提醒提示,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内容
“沉睡账户”是指截至2023年9月30日,在我行账户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且账户中有余额的个人存款账户。具体包括:
(一)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的活期储蓄或结算账户(不含信用卡账户):
(二)到期不自动转存且到期之日起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的定期存款账户。
主动交易是指存现、取现、转账、消费等除计结息以外的交易。
二、提示时间
截至2024年10月15日为集中提醒提示阶段。
三、提示方式
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电话外呼、手机短信等方式进行提醒提示。
四、特别提示
(一)如您收到我行提醒通知,可根据自身银行账户开立情况,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我行任一网点办理“沉睡账户”的查询、提取或注销业务,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二)“沉睡账户”提醒提示期间,我行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您提供账户密码、短信验证等敏感信息,也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您进行非柜面转账等涉及账户资金的操作。同时我行不会发送“激活账户”“恢复不动户”“账户年检”等相关的手机链接,切勿随意点击不明链接,谨防上当受骗。
如有疑问,请咨询我行官方客服400-81-96588及各营业网点。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枣庄银行的信赖和支持。
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