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与枣庄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交易达到重大关联交易的标准,应当予以披露。
一、关联交易概述
枣庄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2025年12月在本行办理担保准入授信5亿元,本次业务发生后,授信类关联交易累计超过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按照相关该笔交易为重大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情况
枣庄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黄河东路3666号双子星广场A2东塔楼31层3106室。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法人代表刘惠敏,主要从事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
枣庄市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我行股东,枣庄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是枣庄市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持股比例48.75%,枣庄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被认定为本行的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为本行正常业务,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的同类交易条件进行,价格及其他交易条款符合商业原则,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不构成重要影响,不存在损害本行利益的情形。
四、表决情况
本次交易已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行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为本行正常业务,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的同类交易条件进行,符合相关制度要求,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