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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汇票

业务简介

  银行汇票是指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或者支取现金。

业务特色

  1.使用灵活、票随人到、兑现性强。

  2.申请人为单位的不得申请签发现金银行汇票。

  3.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限为出票日起1个月内。

  4.我行可自行签发银行汇票(城市商业资金清算中心),也可代理签发工商银行银行汇票业务,选择空间大,方式灵活。

业务流程

  1.汇票申请人填写《银行汇票申请书》。

  2.银行审核无误办理扣账并收取费用后,开立银行汇票,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连同客户缴费回单一并交付汇票申请人。客户申请开立现金汇票的,申请人、收款人双方均应为个人,且必须交存现金,签发时须指定代理付款行。

  3.汇票申请人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付给汇票上记明的收款人,收款人可以将银行汇票背书转让给被背书人,背书转让时,收款人或背书人填明被背书人名称和背书日期并签章。

  4.收款人(持票人)持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进账单到开户行办理兑付手续,应在汇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签章须与预留银行签章相同。个人收款需提供身份证件并在本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名并填妥证件信息。现金汇票必须到指定的代理付款行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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