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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 | |||
账户类型 | 所需证明文件 | 备注 | |
基本存款账户 |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登记证书/批文等原件 2、法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 3、非法人/单位负责人办理的,需提供法人/单位负责人、开户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4、反洗钱相关资料(公司章程或可证明股权结构的其他材料,如无法通过以上材料识别实际受益人的,需提供董事会成员、高管人员名单。(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经营农林渔牧产业的非公司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受政府控制的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等无需提供) 5、如有上级法人或主管单位的,还应提供其上级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书、批文等)、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正本原件 6、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单位负责人)或其他授权的代理人的印章 |
如非法人办理业务还需提供,法人授权书(开户银行提供) | |
一般存款账户 | 1、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正本原件 2、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所需的证明文件 3、存款因各银行借款需要,应出具借款合同 4、存款人因其他结算需要,应出具有关证明 |
主要用于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资金的收付。只能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机构开立。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 |
专用存款账户 | 1、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所需的证明文件 2、相关部门出具的批文或证明文件 |
主要办理单位客户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 | |
临时存款账户 | 异地临时经营活动后加项目部名称 | 1、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所需的证明文件 2、施工及安装地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或"建筑施工核准通知书" 3、项目部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
主要用于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
注册验资/增资验资 | 1、验资需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增资需提供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所需证明文件、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3、出资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
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 注册验资资金的汇缴人应与出资人的名称一致 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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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户: | |||
所需证明文件 | 备注 | ||
1.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3.印鉴卡 4.企业所持有的未用重要凭证 5.涉及变更的公司企业,需提供章程修改案和工商变更说明 6.涉及情况复杂的企业提前告知大堂经理,以免影响业务办理 |
第三方网站可查询到变更信息的无需提供变更证明原件 | ||
(具体开户资料及协议以开户网点具体要求为准,最终解释权属于枣庄银行。为保证顺利办理各项业务,您可与开户网点电话确定所需资料后前往办理) |